关于开展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对外交流合作处发布时间:2025-08-10浏览次数:11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6年将继续实施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学校先行申报项目,留基委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部分,通过初审的项目将另文通知参加复审(现场答辩)。通过复审后的项目即可立项,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获得资助3年,执行期内累计选派一般不超过20人。

    本项目申报启用在线申报方式,校内申报主体为各部门、单位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线上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各部门、单位完成网报后由学校进行审核推荐。    

    二、实施对象

    本项目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重点支持“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优先支持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备案中心申报,特别是以上基地及中心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本项目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三、申报程序

    (一)2025年9月10日前,有意向申报的部门、单位,详阅本通知以及留基委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80,与对外交流合作处联系,并填报《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本项目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对外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联系人OA邮箱。

    (二)2025年9月20日前,对外交流合作处根据本年度申报情况向留基委申请受理单位项目管理权限。

    (三)2025年10月1日至15日,申报部门、单位完成网上注册及材料上传工作。

    (四)2025年10月20日前,对外交流合作处作为受理单位审核并提交推荐材料至留基委。

    (五)2025年12月底前,留基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布获批项目。

    四、其他

    有意向申报的部门、单位,请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需求,认真做好项目设计。工作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处联系。

    联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7-3616030

    电子邮箱:dwjlhzc@mail.jnmc.edu.cn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太白湖校区办公楼312室

 

附件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模板.doc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2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