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已启动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 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具体岗位需求以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2.年龄一般在25-55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7.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程序
1.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后提交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审核。未在平台填写的将不予受理。
2.各部门、单位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如实说明被推荐老师的政治面貌,并对其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申请表及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对外交流合作处汇总报送山东省教育厅国际处审核。
五、报送时间
申请材料请于2024年4月28日前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并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选拔考试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统一组织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6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和录取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关于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有关文件规定。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616030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