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对外交流合作处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实施工作已经启动,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24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2.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4.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二、选拔对象

1.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2.项目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查询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98

三、报名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0日- 4月30日。

2.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四、评审、录取及派出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2. 材料审核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等;同时,将根据提交的外方正式邀请函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如果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资助期限按个人申报期限核定。

3. 录取结果于20246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4.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12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五、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人选推荐工作。

2.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根据省教育厅材料申报要求,请于4月21日17:00前将申请人纸质材料(包括由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意见表以及所有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交对外交流合作处(太白湖校区办公楼312房间),电子版申请材料通过OA系统报对外交流合作处。逾期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7-3616030

电子邮箱:dwjlhzc@mail.jnmc.edu.cn

办公地址:太白湖校区办公楼312室。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