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对外交流合作处发布时间:2021-03-09浏览次数:98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国际处通知(附件1)精神,现将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

二、选拔对象

1.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2.学校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所有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310-31日。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51)。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人选推荐工作,并填写《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确保推荐人选完全符合申报条件,并为其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2.在校生申报该项目,须填写《济宁医学院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3),并经有关部门、单位审批。具体按《济宁医学院学生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济医院字〔2020116号)有关规定执行。

3.请于32517:00前将上述材料(附件2或附件3)和申请人选纸质材料(包括由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意见表以及所有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交对外交流合作处(太白湖校区办公楼312房间),同时通过OA报送有关材料电子版(根据具体项目要求由教育厅上传至报名系统)及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逾期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37-3616030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21〕9号).pdf

附件2: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3:济宁医学院学生出国(境)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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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