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合作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对外交流合作处发布时间:2022-03-24浏览次数:3331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学校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做好外事工作的上传和下达;

2.负责学校外事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制定以及外事活动宣传;

3.负责学校涉外事务管理、协调和服务;

4.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外籍教师聘请计划,审核拟聘人选,负责合同签订工作,负责外籍专家的聘请、管理工作和来华手续办理;

5.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团组的受理、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6. 归口管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培训及国际合作与交流中介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外事纪律教育、对外宣传、保密及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外事工作。